### **投保须知**
**【产品信息】**
1.本保险产品名为华泰企保云服雇主险,由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财险”)承保,通过互联网平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销售,**但山东(不含青岛)地区不承保**。
2.本保险产品适用条款为:
华泰财险雇主责任保险条款(2026-A款)(注册号:C00015430912026012743613)、
华泰财险附加高空作业、密闭空间或地下作业除外条款(2026版)(注册号:C00015430922026012953183)、
华泰财险附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比例表条款A(2026版)(注册号:C00015430922026012950613)。
**请投保人了解、同意并确认上述条款内容,特别是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的部分。购买本保险产品即表示投保人同意接受本产品条款及投保须知的全部内容。**
3.本产品在网上投保申请后,**最早次日零时生效**。
**【特别约定】**
1.本保单承保雇员限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至7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当被保险人雇员的年龄不符合前述要求时,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合同自始无效,且不承担保险责任。**
2.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中雇员本人月均工资的计算标准统一按照雇员出险前3个月实发工资流水计算,**入职不满3个月按入职当月至事故发生时的实发工资计算且不超过所在省私营企业平均工资,无工资发放流水(如现金发放)无论是否入职已满3个月均按被保险人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其中,每月天数统一以30日为准 。
3.雇员遭受非死亡或永久性伤残的其他伤害时,需提供本保单认可的**二级(含县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以及因紧急情况经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开具的正规病假单以确认停工留薪天数,但**不超过《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 GA/T 1193-2014)误工天数标准**,**根据个人日均工资在停工留薪每日限额内据实计算,赔偿天数免赔5天且最长不超过365天。该雇员在评定伤残等级后,本项赔偿责任终止,在计算伤残赔付金额时,需扣除保险人已赔偿的误工费用赔偿金。**
4.被保险人雇员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除紧急抢救外,受伤雇员均应在**二级(含县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就诊。**被保险人按照工伤保险目录核定医疗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约定的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内赔偿**。其中,**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所辖医院,即上述地区医疗机构产生的费用保险人不予理赔**。
5.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的死亡伤残赔偿比例表做如下变更:一级100%,二级80%,三级70%,四级60%,五级50%,六级40%,七级30%,八级20%,九级10%,十级5%。
6.**职业病在保障范围内,但员工如患职业病属于既往病史,则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7.**同一保险期间同一雇员在华泰财险累计最高有效承保份数为1份,多投无效**。
8.**被保险人雇员的职业类别选择以产品页公示的职业类别表为准。事故发生时,若被保险人雇员从事的职业类别风险等级高于投保人投保时填写的该雇员的职业类别风险等级,保险人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9.**本保单下所有理赔款计算依据时间节点均按照出险日期作为计算基准,且自出险之日起(因被保险人原因)2年内未结案的视为被保险人放弃理赔。**
10.本保险产品采用记名方式投保,保费结算以及理赔处理均以《投保雇员清单》为基础,**对于发生保险事故时不在《投保雇员清单》上的雇员,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11.**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雇员由于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作业时坠落或在密闭空间或地下作业时受到工伤所导致的赔偿责任。**
12.本保险产品可选择按年投保和按月投保,均需一次性付清保费。期间如涉及人员变更按以下约定执行:
(1)保险期间可以变更人员(但已经出险的雇员不得变更),请提前至少1天在系统中批改换人名单,新换人员最早第二天零时保险生效。
(2)对于按月投保的保单人员变更,若当次批改中批增人员的总月保费大于批减人员总月保费,投保人需补缴两者的差额;若当次批改中批增人员的总月保费小于或者等于批减人员总月保费,保险人不退任何保费。
(3)对于按年投保的保单人员变更,保费变化值=(当次批增人员总年保费-批减人员总年保费)\*剩余天数/365。若产生的保费差值为正数,则投保人需补缴相应保费;若产生的保费差值为负数,则保险人退还相应保费。
**【重要提示】**
1.本产品由华泰财险授权全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纪公司”)向客户推荐,代理公司在获得投保人充分授权的情况下、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
2.华泰财险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监管要求,您可进入华泰财险官网(https://pc.ehuatai.com)→点击“公开信息披露”→在“专项信息”→“偿付能力”中进行查询。
4.保单形式:本保险产品为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请您如实填写投保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6.**客户信息收集条款:**本人授权华泰保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将本人提供给华泰保险的信息、享受华泰保险服务产生的信息(包括本保单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的信息)以及华泰保险根据本条约定查询、收集的信息,用于华泰保险及其因服务必须委托的合作伙伴为本人提供服务、推荐产品、开展市场调查与信息数据分析。本人授权华泰保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基于为本人提供更优质服务和产品的目的,向华泰保险因服务必要开展合作的伙伴提供、查询、收集本人的信息。为确保本人信息的安全,华泰保险及其合作伙伴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信息安全。本条款自本单证签署时生效,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受合同成立与否及效力状态变化的影响。本条所称“华泰保险”是指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以及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作为其单一最大股东的公司。如您不同意上述授权条款的部分或全部,可致电客服热线 4006095509 取消或变更授权。
### **责任免除特别提示**
责任免除是免除保险人责任,即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的内容。本保险产品责任免除包含适用主险和附加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及保单的特别约定等内容,请投保人认真阅读本责任免除的全部内容以及对部分内容(已用蓝色文字标记)的解释说明。对责任免除内容有任何不理解或不接受之处,请勿投保。购买本保险产品即表示投保人接受本责任免除的全部内容。
#### 第一部分条款中的责任免除
**华泰财险雇主责任保险条款(2026-A款)的责任免除**
**第七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五)被保险人的雇员犯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
**(六)被保险人的雇员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发生伤亡的;**
**(七)被保险人的雇员无驾驶证驾驶,所驾车型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或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或驾驶证审验不合格,所驾车辆的行驶证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
**(八)被保险人的雇员自残或者自杀的;**
**(九)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被保险人的雇员因分娩、流产导致死亡或伤残。**
**第八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二)被保险人的承包商或分包商的雇员遭受的伤害;**
**(三)被保险人的雇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发生的伤亡;**
**(四)被保险人的雇员未取得国家规定特种作业工种操作证情况下进行特种作业工种操作所造成的其自身或其他雇员的伤亡;**
**(五)被保险人的雇员因保险合同列明情形之外原因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七)精神损害赔偿;**
**(八)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间接损失;**
**(九)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十)已参保工伤保险的雇员,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支付的部分。**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第二部分 特别约定中的责任免除**
1. 被保险雇员承保时年龄不得超过16-70周岁范围,**若雇员超过上述年龄范围,本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退还该名雇员的保险费**。
3.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中雇员本人月均工资的计算标准统一按照雇员出险前3个月实发工资流水计算,**入职不满3个月按入职当月至事故发生时的实发工资计算且不超过所在省私营企业平均工资,无工资发放流水(如现金发放)无论是否入职已满3个月均按被保险人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其中,每月天数统一以30日为准。
4. 雇员遭受非死亡或永久性伤残的其他伤害时,需提供二级(含县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以及因紧急情况经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开具的正规病假单以确认停工留薪天数,但**不超过《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 GA/T 1193-2014)误工天数标准,根据个人日均工资在停工留薪每日限额内据实计算,赔偿天数免赔5天且最长不超过365天**。
5. 被保险人雇员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除紧急抢救外,受伤雇员均应在二级(含县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被保险人按照工伤保险目录核定医疗费,保险人在保险单约定的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内赔偿**,**工伤保险目录范围外的医疗费用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其中,北京市平谷区. 密云县所辖医院,即上述地区医疗机构产生的费用保险人不予理赔**。
6. **被保险人雇员的职业类别选择以产品页公示的职业类别表为准;事故发生时,若被保险人雇员从事的职业类别风险等级高于投保人投保时填写的该雇员的职业类别风险等级,保险人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7. **本保单下所有理赔款计算依据时间节点均按照出险日期作为计算基准,且自出险之日起(因被保险人原因)2年内未结案的视为被保险人放弃理赔**。
8. 保费结算以及理赔处理均以《投保雇员清单》为基础,**对于发生保险事故时不在《投保雇员清单》上的雇员,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 **第三部分 责任免除的解释说明**
**1.雇员**:指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年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及其他按国家规定和法定途径审批的劳动者。**但因委托代理、行纪、居间等其他合同为被保险人提供服务或工作的人员不属于本保险合同所称雇员。**
**2.依法**: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3.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 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2)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 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职业病**:指符合国家现行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疾病。
**5.保险人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指司法鉴定机构以及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以上(含)的医疗机构。